標準目錄
前言
引言
1、范圍
2、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3、術語和定義
4、環(huán)境管理體系要求
4.1總要求
4.2環(huán)境方針
4.3策劃
4.3.1環(huán)境因素
4.3.2法律法規(guī)和其他要求
4.3.3目標、指標和方案
4.4實施與運行
4.4.1資源、作用、職責和權限
4.4.2能力、培訓和意識
4.4.3信息交流
4.4.4文件
4.4.5文件控制
4.4.6運行控制
4.4.7應急準備和響應
4.5檢查
4.5.1監(jiān)測和測量
4.5.2合規(guī)性評價
4.5.3不符合、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
4.5.4記錄控制
4.5.5內部審核
4.6管理評審

2、引用標準
無引用標準。保留本章是為了使本版中的章節(jié)號和前一版(GB/T24001-1996)保持一致。
3、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:
3.1
審核員auditor
有能力實施審核的人員。
[GB/T19000-2008,3.9.9]
3.2
持續(xù)改進continual improvement
不斷對環(huán)境管理體系(3.8)進行強化的過程,目的是根據(jù)組織(3.16)的環(huán)境方針(3.11),實現(xiàn)對環(huán)境績效(3.10)的改進。
注:該過程不必同時發(fā)生于活動的所有方面。

3.16
組織organization
具有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、集團公司、商行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政府機構、社團或其結合體,或上述單位中具有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,無論其是否有法人資格,國有或私營。
注:對于擁有一個以上運行單位的組織,可以把一個運行單位視為一個組織。
3.17
預防措施preventive action
為消除潛在不符合(*)原因所采取的措施。
3.18
污染預防prevention of pollution
為了降低有害的環(huán)境影響(3.7)而采用(或綜合采用)過程、慣例、技術、材料、產品、服務或能源以避免、減少或控制任何類型的污染物或廢物的產生、排放或廢棄。
注:污染預防可包括源削減或消除,過程、產品或服務的改,資源的有效利用,材料或能源替代,再利用、回收、再循環(huán)、再生和處理。
3.19
程序procedure
為進行某項活動或過程所規(guī)定的途徑。
注1:程序可以形成文件,也可以不形成文件。
注2:摘編自GB/T19000-2008中3.4.5
3.20
記錄record
闡明已的結果或提供所從事活動的證據(jù)的文件(3.4)。
注:摘編自GB/T19000-2008中3.7.6條改寫。

3.13
相關方interested party
關注組織(3.16)的環(huán)境績效(3.10)或受其環(huán)境績效影響的個人或團體。
3.14
內部審核internal audit
客觀地獲取審核證據(jù)并予以評價,以判定組織(3.16)對其設定的環(huán)境管理體系審核準則滿足程度的系統(tǒng)的、獨立的、形成文件的過程。
注:在許多情況下,特別是對于小型組織,獨立性可通過與所審核活動無責任關系來體現(xiàn)。
*
不符合non-conformity
未滿足要求。
[GB/T19000-2008,3.6.2]
注:此術語在GB/T19000-2000中為“不合格(不符合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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